按照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》(原人事部令6號),直屬單位完成了2013年度高校畢業生接收招聘工作。現按要求對擬接收的高校畢業生情況予以公示(見附表)。
公示時間為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10月11日。公示期間,如認為擬接收的畢業生信息存在問題,請向人事司反映。
通訊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26號2號樓人事司;:100053。
人事司
2013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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